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
答复时间:2025-07-03
您好,您的来信已收悉,感谢您的来信。现对您的来信回复如下:经核实,根据《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以休学: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(包括病、事假)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;第三十六条 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予以办理退学手续: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十五天或累计旷课四十五天,学校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。因此您目前需要在所在高中学校参加正常的课程学习,外出集训需要经学校同意走正常请假手续,服从学校管理。感谢您对通州教育的关注和反馈,通州区教委联系电话010-89512345。再次感谢您的来信!